误工费 的计算时间 和标准 是交通事故 发生 后,在赔偿 误工费 时,应解决 的两个 问题 是:误工 时间 与误工 收入 标准 乘以 误工 收入 标准 所得 的数额 。 在司法 实践 中,对于 误工 时间 ,一般 可根据 医院 出具 的诊断证明 (休息 证),或通过 司法鉴定 确定 误工 时间 。 关于 计算 误工费 的标准 ,应按照 下列 原则 确定 :
1、如能证明 实际工资 收入 标准 的,应不以 实际工资 标准 计算 ;
2.无固定 收人 的,按最近 三年 的平均数 计算 ;如果 受害人 无法证明 其最近 三年 的平均数 ,则可参照 受诉 法院 所在地 相同 或者 相近 行业 上一 年度 职工 的平均工资 。 但是 一些 地方法院 ,在当事人 不能 证明 收入 标准 的情况 下,规定 了统一 计算 误工费 的标准 ,当事人 可以 按照 当地 法院 的相应 标准 来计算 。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审理 人身 损害赔偿 案件 适用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第二十条 ,依据 受害人 误工 时间 和收人 情况 确定 。 错失 时间是 根据 受害人 接受 治疗 的医疗机构 出具 的证明 确定 。 对因受伤 致残 导致 的连续 误工 的,可计算 到定 残日前一天 。 被害人 有固定 收人 的,误工费 按实际 减收 人计算 。 如果 受害者 没有 固定收入 ,则按最近 三年 的平均数 计算 ;如果 受害人 无法证明 其最近 三年 的平均数 ,则可参照 受诉 法院 所在地 相同 或者 相近 行业 上一 年度 职工 的平均工资 。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