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误工 补偿 额=误工 收入 (天/月/年)×误工 时间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审理 人身 损害赔偿 案件 适用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第20 条规定 ,误工费 依据 受害人 误工 时间 和收入 状况 确定 。 错失 时间是 根据 受害人 接受 治疗 的医疗机构 出具 的证明 确定 。 对因伤 致残 导致 的连续 误工 的,误工 时间计算 到定 残日前一天 。 受害者 有固定收入 的,误工费 按实际 减少 收入 计算 。 如果 受害者 没有 固定收入 ,则按最近 三年 的平均收入 计算 ;如果 受害人 无法证明 他们 最近 三年 的平均收入 ,则可参照 被诉法院 所在地 相同 或者 相似 行业 上一年 职工 的平均工资 。 车祸 误工费 是指 因道路 交通事故 受伤 治疗 期间 实际 减少 的收入 。 如无收入 减少 ,则不应 赔偿 误工费 。 误工费 赔偿 分为 有固定收入 和无固定收入 两种 情况 。 如果 一方 有固定收入 ,则按他的误工 减少 固定收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