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 一方 没有 固定收入 ,则按最近 3年的平均收入 计算 ;如果 当事人 不能 证明 其最近 3年的平均收入 ,则可参照 该地区 相同 或相近 行业 上一年 的平均工资 。 误工 补偿 额=误工 收入 (元/月)×误工 时间 。
(1)有固定收入 的人的误工费 赔偿额 =正常 情况 下的工作 收入 -意外伤害后的劳动收入 。
(2)没有 固定收入 ,但能够 提供 证据 证明 其最近 三年 的平均收入 情况 的误工费 赔偿额 =最近 三年 收入 总和 ÷12 个月×误工 时间 。
(3)没有 固定收入 ,并且 无法 提供 证据 证明 其最近 三年 平均收入 情况 的人的误工费 赔偿 =被诉法院 所在地 相近 行业 上-年度 职工 平均工资 ×误工 时间 。
误工费 是根据 当事人 的误工 时间 和收入 情况 确定 的。 受伤 人员 误工 的时间是 根据 接受 治疗 的医疗机构 出具 的诊断证明 确定 。 由于 受伤 致残 连续 误工 的,可将误工 时间计算 到伤残评定 的前一天 。
当事人 有固定收入 的,误工费 按实际 减少 的收入 计算 。 实际上 ,收入 的实际 损失 必须 是实际 损失 的收入 ,包括 工资 、奖金 、津贴 、课酬、合法 的非全时 收入 等,但一般 不包括作为 受害者 的企业经营者 和特殊 工作 的补助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