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收入 的:误工费 =误工 收入 (天/月/年)*误工 时间 注:有固定收入 的,应按其实际 减少 的损失 计算 误工费 损失 。 关于 受害者 能否 负担得起 ,这是一个执行 问题 。
2.没有 固定收入 的:
2.1 受害者 能够 证明 其最近 三年 的平均收入 情况 :误工费 =误工 时间 (天)*最近 三年 平均收入 水平 (天/元)说明 :收入 情况 证明 包括 纳税凭证、单位 出具 的证明 等。
2.2 受害者 无法证明 其最近 三年 的平均收入 状况 (固定 标准 ):误工费 =误工 时间 (天)*相同 、类似 行业 前一年 职工 平均工资 (天/元)“相同 、相似 行业 ”判断 标准 :“相同 、相近 行业 ”判断 标准 :
①行业分类 标准 ;
②同一 行业 的社会 评价 标准 。
③判断 标准 是省、自治区 、直辖市 (与民事诉讼 法律 上的“受诉 法院 所在地 ”不同 )。 (实务 中一般 是(每年 5月左右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高级法院 对辖区 有关 数据 的统计资料 (引用 统计 部门 )为基础 ,以江西 为例 ,如《江西省 人身 损害赔偿 案件 适用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参照 指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