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 用暴力 或其他 手段 公然侮辱 他人 ,情节严重 的,应当 立案调查 。 羞辱 罪是情节 犯,行为人 公然侮辱 他人 ,必须 达到 “情节严重 ”的程度 ,才构成犯罪 ,予以 立案 追究 。 有下列 行为 的,《治安管理 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规定 ,处五日 以下 拘留 或者 五百元 以下 罚款 ;情节 较重 的,处五日 以上 十日 以下 拘留 ,并处 五百元 以下 罚款 :
(一)写恐吓信 或以其他 方法 威胁 他人 人身安全 的;
公开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 诽谤 他人 的;
(三)捏造事实 ,诬告陷害 他人 ,企图 使他人 被追究 刑事责任 或受到 治安管理 处罚 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CAN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