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如下 :
第一次 收费 :每月 1、00 元/平方米 (含税 、费)。
次要 费用 :每月 0.75 元/平方米 (含税 、费)。
三级 收费标准:每月 0.50元/平方米 (含税 、费)。
房地产 服务 收费 应区分 不同 物业 的性质 和特征 ,分别 实行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价格 主管部门 会同 房地产 行政 主管部门 制定 价格 管理办法 ,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 确定 。 房地产 服务 收费 实行 政府指导价的,具有 定价 权限 的人民政府 价格 主管部门 应当 会同 房地产 行政 主管部门 ,根据 物业管理 服务 等级 标准 等因素 ,制定 相应 的基准价格及其 浮动 幅度 ,并定期 公布 。 详细 的收费标准,由业主 与物业管理 企业 按照 规定 的基准价格和浮动 幅度 签订 物业服务 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