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 违反 交通规则 ,造成 重大 交通事故 ,致人重伤 、死亡 或公私 财产 遭受 重大损失 ,此时 肇事者 已构成 交通肇事罪 ,同时 肇事者 为逃避 法律 追究 而驾车 逃逸 ,但未因逃逸 而造成 严重后果 。 这一 情况 与刑法 第133 条规定 的“交通肇事 后逃逸 ”加重 处罚 情节 相一致 ,对行为人 处以 三年 至七年 监禁 。 逃亡 没有 造成 严重后果 的情况 通常 包括 以下 三种 :

1、肇事者 交通肇事 后逃逸 ,受害人 经他人 及时 救助 而脱离危险 ,因而 未造成 死亡 或严重 残疾 。

2、逃逸 过程 中虽有 被害人 死亡 ,但逃逸 行为 与被害人 死亡 无因果关系 。

3、行为人 撞伤 他人 致人重伤 ,但并不具有 使他人 死亡 的现实 危险性 。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