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 违反 交通规则 ,造成 重大 交通事故 ,致人重伤 、死亡 或公私 财产 遭受 重大损失 ,此时 肇事者 已构成 交通肇事罪 ,同时 肇事者 为逃避 法律 追究 而驾车 逃逸 ,但未因逃逸 而造成 严重后果 。 这一 情况 与刑法 第133 条规定 的“交通肇事 后逃逸 ”加重 处罚 情节 相一致 ,对行为人 处以 三年 至七年 监禁 。 逃亡 没有 造成 严重后果 的情况 通常 包括 以下 三种 :
1、肇事者 交通肇事 后逃逸 ,受害人 经他人 及时 救助 而脱离危险 ,因而 未造成 死亡 或严重 残疾 。
2、逃逸 过程 中虽有 被害人 死亡 ,但逃逸 行为 与被害人 死亡 无因果关系 。
3、行为人 撞伤 他人 致人重伤 ,但并不具有 使他人 死亡 的现实 危险性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