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的规定 ,由第三人 负担 的医疗费用 不列入 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 支付 范围 。 医疗费 应由第三人 承担 ,第三人 不支付 或无法 确定 第三人 的,由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 先行 支付 。 在支付 完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 后,有权 向第三人 追偿 。 所以 ,交通 肇事逃逸 受害人 可以 要求 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 先行 支付 。
(二)交通事故 医疗 费用报销 只要 是在医保范围内,只要 是在医保范围内。
1、医保 缴纳 情况 可以 到当地 社保网站 查询 ,享受 医疗保险 待遇 需要 到定点 医疗机构 就诊 。
2、医疗保险 并非 全可报销 ,个人 也要 部分 负担 ,而且 有最高 支付 限额 。
3.个人 负担 部分 包括 :
(1)普通 门(急)诊费 ;
(2)定点 零售 药店 购买药品 费用 ;
(3)住院 (按规定 的病种 )部分 费用 也要 自付 。
四、最高 支付 限额 是指 基本 医疗保险 基金 在一个医疗 年度 内支付 参保 人医疗费用 的最高 金额 。 这是 上一年 本市 职工 平均工资 的4倍。 在交通事故 中,如果 肇事人 逃逸 后,受害人 一定要保护 好现场 ,并进行 报警 ,受伤 的自己 可以 先用社保 去看 ,如果 ,后期 找到 肇事者 ,那么 就可以进行 索赔 ,但是 证据 一定要保存 好,最好 的办法 就是 为了 能够 得到 合理 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