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 逃逸 不构成犯罪 的一次 扣12 分,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 部门 处二百元 以上 二千元 以下 罚款 ,造成 交通事故 逃逸 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 部门 吊销 机动车 驾驶证 ,并处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只要发生肇事逃逸,即可定为全责,但如果对方有无证、醉酒、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主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