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所谓假共同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共同署名做出某个行政行为。当事人如果对该行为起诉,只能以其中的行政主体作为被告,而其中的非行政主体应当列为第三人。


在征收拆迁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类似情形,这类行为不能只告非行政主体。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