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机动车 第三者 责任 强制保险 责任 限额 由保险公司 赔偿 ;不足之处 ,责任者 赔偿 。 交通事故 造成 的死亡 是最严重 的后果 之一 ,我国 有关 法律规定 ,对于 死亡 ,受害人 家属 可获得 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 、精神损害 抚慰金 、丧葬费 等与死亡 有关 的赔偿 项目 赔偿 。 死伤 是一种 人身损害 ,根据 我国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审理 人身 损害赔偿 案件 适用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下称《解释 》)第17 条的规定 ,人身伤害 致人死亡的,除死亡 前医疗 抢救 等必要 费用 外,还包括 死亡 后的丧葬费 、被扶养 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 以及 受害人 亲属 为处理 丧葬 事宜 而支付 的相关 交通费 和误工 损失 。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 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 人身 伤亡 、财产损失 的,保险公司 应在机动车 第三者 责任 强制保险 限额 内赔偿 ;不足之处 ,按下列 规定 赔偿责任 :
(一)机动车 之间 发生 交通事故 时,赔偿责任 应由过错 一方 承担 ;双方 均有过错 时,按照 各自 过错 的比例 分担 责任 。
(二)机动车 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 之间 发生 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 驾驶人 、行人 无过错的,由机动车 一方 承担 赔偿责任 ;有证据 证明 非机动车 驾驶人 、行人 有过错 的,根据 过错 程度 适当 减轻 机动车 一方 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 一方 没有 过错 的,应当 负赔偿责任 。 非机动车 驾驶人 、行人 故意 相撞 造成 交通事故 损失 的,机动车 一方 不承担 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 发生 后,交通事故 医疗费用 由谁承担 ,如果 争议 没有 解决 ,肇事 方没有 支付 医药费 ,而家属 无力 承担 伤者 的医疗费用 ,就会 涉及 交通事故 的医疗费用 。 国家 《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 强制保险 条例 》第二十二条 规定 :有下列 情形 之一 的,保险公司 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 责任 强制保险 限额 内垫付 抢救 费用 ,并有权 向致害人 追偿 :
1、驾车 进入 没有 取得 驾驶 资格 或者 醉酒 的;
2、被保险 机动车 被盗窃 期间 肇事 的;
被保险人 故意 造成 交通事故 的。 所以 ,受伤 人员 的家属 一定要向交通事故 处理 部门 了解 受伤 人员 是否 有上述 行为 ,如有 其中 一种 ,可以 要求 事故 处理 部门 通知 保险公司 垫付 。 目前 的责任 强制保险 医疗费用 赔偿 限额 为一万元 ,当抢救 费用 超过 这一 限额 时,可以 依法 向国家 设立 的道路 交通事故 救济 基金申请先行 垫付 ,若上述 方法 仍不能 得到 救济 ,则可向 人民法院 提出要求致人支付 医疗费用 的申请 。 有鉴于此 ,发生 交通事故 ,肇事 方没有 支付 医药费 ,而受害人 的家属 无力 承担 医疗费用 时,由交强险 保险公司 和道路 交通事故 救济 基金 先行 垫付 。 交通事故 造成 他人 伤亡 的,首先 要对另一方 的医疗费用 进行 相关 赔偿 ,然后 还要 支付 一定 的死亡赔偿金 和丧葬费 等相关 费用 ,如果是购买 了保险 ,可以 有保险 来支付 赔偿 ,如果没有 购买 保险 ,则有自己 承担 相应 的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