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体 :一般 为贷款人 ,但若担保人 、银行职员 等协助 贷款人 出谋划策 ,掩盖真相 、提供 虚假 材料 等,亦可 构成 本罪的共犯 。 此外 ,《刑法典 》第一百七 十五条 第二款 规定 ,犯罪主体 可以 是个人 ,也可以 是单位 。 对于 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 还是 个人 犯罪 ,本文 将在下文进行 详细 的论述 。
2、主观 方面 :应为 故意 ,即主动 采取 欺骗 手段 ,追求 获得 贷款 归贷款人 使用 的目的 。 如贷款人 主观 上有 占有 贷款 、不再 归还 的目的 ,应构成 贷款诈骗罪 。
3、客观 方面 :在向银行 申请贷款 时,采用 欺骗 手段 ;在申请贷款 过程 中,只要 行为人 存在 虚构 事实 、隐瞒事实 的情节 ,或在申请贷款 过程 中,提供 虚假 证明 、虚假 材料 ,或不如实 填写 贷款 真实 用途 ,以骗取贷款审批 顺利进行 的,均属“欺骗 手段 ”。
4、犯罪客体 :是国家 的金融管理 秩序 ,是银行 或其他 金融机构 贷款 、票据 承兑 、信用证 、担保书 的安全 。“ 银行 ”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 和各类 商业银行 。" 其它 金融机构 ",是指 除银行 之外 的各类 从事 金融业务 的机构 ,如证券 、保险 、期货 、外汇 、融资租赁 、信托 、投资公司 等。 所谓 “安全 ”,是指 银行 或其他 金融机构 的这些 资产 相对 于正常 贷款 而言 处于 相对 不安全状态 ,不利于 银行 防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