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 肇事逃逸 车违法行为 仍然 需要 按照 违法 事实 处罚 ,但可以 结合实际 情况 减轻 处罚 。

1、轻微 交通肇事罪 :《道路 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规定 ,有下列 行为 之一 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 部门 处200 元至2000 元罚款 ;

(一)未取得 机动车 驾驶证 、机动车 驾驶证 被吊销 、机动车 驾驶证 被暂扣 期间 驾驶 的;

(二)交由 未取得 机动车 驾驶证 或机动车 驾驶证 被吊销 、暂扣 的人员 驾驶 的;

(三)造成 交通事故 后逃逸 并不构成犯罪 的;

(四)机动车行驶 超过 规定 时速 50 %。

(五)强迫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 道路交通 安全 法律 、法规 和机动车 安全驾驶 要求 驾驶机动车 ,造成 交通事故 的,不构成犯罪 的;

违反 交通 控制 规则 强行 通行 ,未听劝阻 者;

(七)蓄意 破坏 、移动 、涂改 交通设施 而造成 损害 的,尚不构成犯罪 。

(八)非法 拦截 、扣留 机动车辆 ,不听劝阻 ,造成 交通 严重 阻塞 或财产损失 的。 有前款 第二项 和第四项 情形 之一 的,机动车 驾驶证 可以 并处 吊销 ;有第一项 、第三项 、第五项 至第八项 情形 之一 的,可以 并处 15 日以下 拘留 。 关于 驾驶执照 的申请 与使用 的规定

一、机动车 驾驶员 有下列 任何 一种 违法行为 ,一次 记12 分:

(1)驾驶 不符合 准驾车型 的机动车辆 ;

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的;

(三)驾驶 营运 客车 (不包括巴士 )、校内 人员 超过 核定 人数 20 %以上 的;

(四)造成 交通事故 后逃逸 并不构成犯罪 的;2、肇事逃逸 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三十 三条 规定 违反 交通运输 管理 法规 ,因此 发生 重大事故 ,并不构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审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 具体 适用法律 若干 问题 的解释 》规定 ,交通肇事 有下列 情形 之一 的,应处三年 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一)造成 公共财产 或者 他人 财产 直接损失,负事故 全部 或者 主要 责任 ,赔偿 数额 在三十万元 以上 的。 车祸 致一人 以上 重伤 ,负事故 全部 或主要 责任 ,并有下列 情形 之一 的,以交通肇事罪 定罪 处罚 :

(一)酒后 、吸毒 后驾驶机动车 的;

㈡无驾驶 资格 驾驶机动车 的;

(三)驾驶 明知 安全装置 不足 或安全 机件 失灵 的机动车 ;

(四)明知 无牌 证或已报废机动车驾驶 的;

(五)驾驶 严重 超载 的;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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