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 是一种 行政处罚 ,并不因销赃 而取消 处罚 ,无论 民事 部分 如何 赔偿 ,仍会受到 吊销驾照 、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 。 第十六条 有下列 情形 之一 的,不追究 刑事责任 ,已经 追究 的,可以 撤销案件 ,或者 不起诉 ,或者 终止 审理 ,或者 宣告无罪 :
(一)情节 明显 轻微 ,危害 小,不被视为 犯罪 ;
㈡犯罪行为 已超过 追诉时效 期限 ;
(三)经赦免令免予 处罚 ;
(四)根据 刑法 告知 才处理 的罪行 ,未告知 或撤回 告知 的;
(五)嫌疑人 、被告人 死亡 的;
(六)其他 法律规定 不能 追究 刑事责任 。 调查过程 中,发现 不能 追究 犯罪嫌疑人 刑事责任 的,应当 撤销案件 ;已经 逮捕 犯罪嫌疑人 的,应当 立即 释放 并发给 释放 证,并通知 原批准逮捕 的人民检察院 。 公安机关 应当 报上级领导 批准 ,撤销案件 后,报上级领导 批准 。 对于 直接受理 侦查 的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 对依法 不追究 刑事责任 的被告人 ,可以 决定 撤销案件 。 对于 决定 撤销 的案件 ,应当 制作 撤销案件 决定书 。 对于 决定 撤销 的案件 ,公安机关 应当 撰写 “撤销案件 通知书 ”,上报 检察机关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