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人 在事故保险 各分项 赔偿 限额 内,分别 计算 受害人 的死亡 伤残 费用 、医疗费用 、财产损失 :

1、总赔款 =∑各分项 损失 的赔款 =死亡 伤残 费用 医疗费用 赔偿 医疗费用 财产 损失赔偿 。

2、每一分 项损失赔偿 =每分项 核定 损失 承担 额,即:死亡 伤残 费用 =死亡 伤残 费用 核定 负担 额,医疗费用 赔偿 =医疗费用 核定 承担 金额 ,财产损失 核定 承担 金额 。

3、各分项 核定 损失 承担 金额 超过 事故保险 各分项 赔偿 限额 时,各分项 损失 与事故保险 各分项 赔偿额 相等 。" 受害人 "为被保险 机动车 的受害人 ,不包括被保险 机动车 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 。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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