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偷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和盗用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与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认定。偷窃、抢夺国家机关文件、证件、印章罪,是指偷窃、抢夺国家机关文件、文件、印章的行为。其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相同或近似,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侵害的直接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印章管理秩序。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部队的公文、证件、印章;后者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机关(军事机关除外)的公文、证件、印章。
(一)本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二者犯罪的客体、主体、主观方面是一致的,主要区别是客观方面的差异,后罪表现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二)本罪与盗窃罪、抢夺罪、故意破坏财物罪的界限主要有:
(1)犯罪对象不同,后三罪侵害的对象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三罪侵犯的对象是一定的公私财物;
(3)犯罪目的不同,后三种罪行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或破坏公私财物。犯罪人故意盗窃、抢夺公私财物,而窃取的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同时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然后将其销毁、买卖或变造的,以盗窃罪、抢夺罪与本罪或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并罚。
(三)本罪与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
(1)侵犯的对象不同,后罪侵犯的是国家武装部队的信誉和正常的管理活动。
(2)侵犯的对象不同,后者侵犯武装部队的文件、文件和印章。根据《刑法典》第375条第1款,毁坏武装部队公文、文件、印章的,不构成犯罪。军事机关公文、文件、印章毁损的,可考虑以此罪论处。军事基地一般属于国家机密,一般人不能进入。如进行一般偷窃军事基地的行为,可按偷窃罪处罚,但盗贼的印章,意图不轨,需要加重处罚,否则会给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