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278条的规定,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无论群众是否听信其煽动,是否实际上造成危害后果,都应当立案追究。通过语言文字、视频媒体、演说张贴等方式,故意去煽动群众,蛊惑人们用暴力行为来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即触犯了刑法中规定的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其中,故意犯罪、行为目的是煽动群众暴力抗法,都是判断本罪是否成立的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