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 拒绝 履行 给付 欠款 的义务 ,债权人 可以 到法院起诉,要求 法院 依法 判决 债权人 按期 偿还 。 第19 条起诉 必须 符合 以下 条件 :
一、原告 为公民 、法人 及其 他组织 ,与本案 有直接 利害关系 ;
㈡有明确 的被告;
(三)有具体 的事实 、理由 ;
属于 人民法院 受理 民事诉讼 的范围 和受诉 人民法院 管辖 的范围 。 提起 诉讼 的,应当 向人民法院 递交 起诉状 ,并按被告人数 提交 。 书面 诉状 确有 困难 的,可以 口头 起诉 ,由人民法院 记录 笔录 ,通知 对方 当事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