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条件 的,可以 一次性 支付 ;
暂时 不具备条件 的,可以 每月 给付 ,也可以 定期 给付 ,也可以 每季度 或每年 给付 。 在同意 的情况 下,一方 可以 承担 全部 抚养费 ,如果 一方 抚养 能力 明显 不能 保证 孩子 的费用 ,影响 孩子 的健康成长 ,则不能 。 即便 达成 上述 抚养协议,但在以后 一段时间 内,双方 经济 状况 确有 变化 ,子女 的生活费 和教育费用 确有 增加 或支付 必要 时,一方 仍可向 法院 请求 另一方 支付 抚养费 。 如果 一个孩子成年 后还没有 独立生活的成年 子女 生活 困难 ,并且 以劳动收入 为主要 生活来源 ,并且 能够 维持 当地 一般 生活水平的人,父母 应停止 给付 抚养费 ;如果 成年 子女 成年 后还没有 独立生活,且父母 有给付 能力 ,则应承担 必要 的抚养费 。 总之 ,离婚后 社会抚养费 的确定 要根据 抚养费 一方 的收入 标准 、抚养 子女 的年龄 、与子女 同住一方 的经济 状况 等因素 来确定 。 当然 ,如果 当事人 对抚养费 的数额 没有 异议 ,可以 自行 协商 确定 ,否则 也可以 通过 诉讼 的方式 来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