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中的私生子 不同于 一般 的婚前 私生子 ,当夫妻离婚 时,另一方 没有 义务 支付 抚养费 ,但如果 双方 协商一致 ,也可以 按照 自愿 的原则 支付 。 家长 给孩子生活费 的理由 有两个:
首先 是血亲 问题 。 这就是说 ,如果 父母 有了 孩子 ,父母 就得把孩子 抚养 成人 ,这是 一种 与生俱来 的义务 ,同时 也是法律 的义务 。 父母亲 对自己 生身不能 尽到抚养义务的话 ,于情于理于法是说不通 的;
二是法律 理由 。 这就是说 ,有些 孩子 可能 并非 亲生父母 ,但如果 根据 法律规定 的程序 形成 收养 关系 ,那么 对于 领养 的孩子 ,也必须 被视为 亲生 的孩子 ,这是 法律 上的强制性 。 私生儿育女 ,说白了 男女 都未结婚 时所生 的孩子 。 不过 ,结婚 不结婚 ,与孩子 是否是 自己 亲生 没有 任何 关系 。 由于 私生子 和父母 之间 也是血浓于水 的关系 ,所以 父母 对私生子 必须 履行 抚养义务。 《婚姻法 》明确规定 ,非婚生子女 享有 同等 的权利 ,任何人 不得 歧视 或剥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