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虽然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没有确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此问题做了明确规定:父母有固定收入的,可按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支付抚养费。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比例。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以定期给付为主。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到孩子18岁为止。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又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孩子虽然已满18岁但还没有独立生活,如果父母有给付能力,则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从整体上看,婚内私生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这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婚内的私生子与夫妻另一方没有任何血缘或法律关系。但如果夫妻一方自己愿意承担抚养费,也可以按照一般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来支付。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