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孩子 已经 上户口了,要办理 户口迁移 手续 ,只需将孩子 的户口本 、出生证 、夫妻 户口本 、夫妻 户口本 到夫妻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办理 ;
孩子 年龄 比较 小,没有 户口 的,要出示 《出生 医学 证明书 》、《生育证 》、《计划生育 服务手册 》、婴儿 父母 双方 的居民户口簿 等材料 ,到有子女抚养权 的一方 户籍所在地 办理 户口 ;
3、根据 离婚证 所载 子女 归属 的内容 ,到需要 迁入地 的村委会 或居委会 出具 迁入 证明信 ,同地派出所 申请 准迁入 证明 (在居委会 盖章 );
4、入园 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 出具 《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 到派出所 办理入户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