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 子女抚养费 如何计算? 离异 时,离异 子女抚养费 标准 应考虑 哪些因素 ? 一般来说 ,综合 考虑 主要 有三个 方面 :一是 子女 的实际 需求 ,二是抚养 地当地 的实际 生活水平;三是父母 双方 的支付 能力 (收入 和财产 状况 )。 离异 子女抚养费 标准 的确定 ,双方 可按照 上述 三个 原则 协商 解决 ,不可 协商 的,由法院 作出 裁决 。 裁定 的依据 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人民法院 审理 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 的若干 具体意见 》第七条 的规定 。
(1)有固定收入 。 根据 每月 总收入 的20 ~30 %的比例 确定 ,对于 在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等一线城市 ,具体 数额 原则 掌握 在每月 800 ~2000 元之间 。 支付 两个 以上 子女抚养费 的比例 可以 适当 提高 ,但一般 不超过每月 总收入 的50 %。
(2)涉及 高收入 。 按以上 比例计算的高于 以上 范围 的,可以 突破 上述 范围 ,如无特殊情况,月度 平均 不超过3000 元。
(3)对于 低收入 。 如果 按以上 比例计算,低于 上述 比例 的,如果有较多其他 财产 ,可不 按上述 比例 对其子女 进行 赔偿 ,以维护 其子女 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 足够 的财产 或财产 ,并结合 抚养人 的抚养 能力 ,可以不按上述 比例 、低于 上述 幅度 判决 ,以保障 子女 的最低 生活 标准 。
(4)对于 没有 收入 的人。 可以用其财产 对孩子 的抚养费 进行 折抵 。 如果有劳动 能力 的,原则上 应当 支付 抚养费 ,因为 抚养孩子是父母 的义务 ,不能 因为 暂时没有收入 就免除 他们 的义务 ,应该 保证 孩子 的最低 生活 标准 。
(5)对于 子女 有严重 疾病 、出国 读书 (须经 双方同意 )等特殊情况,可以 超过 上述 幅度 判决 。
离婚后 子女抚养费 的标准 定下来 ,孩子 的离异 抚养费 如何 支付 ? 一般 情况 下,不管 是协议离婚 ,还是 通过 法庭 诉讼离婚 ,一方面 孩子 的抚养费 用,大概 有两种 给付 方式 :
1.有条件 的,可以 一次性 支付 ;
2.暂时 不具备条件 的,可以 每月 给付 ,也可以 按季度 或每年 给付 。 在同意 的情况 下,一方 可以 承担 全部 抚养费 ,如果 一方 抚养 能力 明显 不能 保证 孩子 的费用 ,影响 孩子 的健康成长 ,则不能 。 即便 达成 上述 子女抚养 协议 ,在以后 一段时间 内,双方 经济 状况 确有 变化 ,子女 的生活费用 和教育费用 确有 增加 或给付 必要 时,一方 仍可向 法院 请求 另一方 支付 抚养费 。 抚养 期间 ,一般 从子女 十八周岁 开始 ,以劳动收入 为主要 生活来源 ,能够 维持 当地 一般 生活水平的,父母在 孩子 成年 以后 ,还没有 独立生活的成年 子女 生活 困难 时,父母 仍应支付 抚养费 。 通常 对于 有固定 工作 的人,在确定 抚养费 时,通常 是以月收入的20 %-30 %作为 给付 抚养费 ,当然 要更加 公平 些,此时 可根据 实际情况 对抚养费 进行 考虑 ,如果 需要 也是可以 委托 的专业律师 来提供 帮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