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 ,直到 孩子 成年 ,即十八岁 时才支付 抚养费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 ,一方 抚养 的子女 ,另一方 支付 一或全部 生活费 、教育费用 的数额 和期限 ,由双方 商定 ,如果 协议 不成 ,则由人民法院 判决 。 就儿童 生活费用 和教育费用 达成协议 或判决 ,不妨碍 子女 在必要 时向 父母 任何一方 提出 合理要求 ,超出 协议 或原定 判决 金额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规定 的“无法 独立生活的子女 ”,是指 在学校 接受 高中 及以下 学历教育 ,或者 由于 非主观原因 ,丧失 或未完全 丧失 劳动 能力 等非主观原因 ,无法 维持 正常 生活 的成年 子女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