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法庭 提供 证据 ,证明 你的收入水平 确实 无法 支付 ,可以 要求 更改 抚养费标准 。 父亲 或母一方 请求 减少 、中止 给付 子女抚养费 的,应当 证明 本人 生活状况 发生变化 ,且无实际 给付 能力 。 对子女 进行 养育 教育是父母 应尽 的义务 ,但实际 支付 抚养费 的前提 是其有负担 能力 。 基于 司法 经验 ,父母 有下列 情况 之一 的,可以 适当 减少 :
(1)给付 人的收入 明显 减少 ,尽管 经过努力 ,仍保持 在较低的水平 ;
(2)给付 人长期 患病 或丧失 劳动 能力 ,又无经济来源的,确实 无力 支付 原定 金额 ,而直接 抚养 子女 一方 有抚养 能力 ;
(3)给支付 人因 违法犯罪 而被收监 改造 或被劳动教养 ,丧失 经济 能力 无力 给付 的,但恢复 人身自由 后有经济来源的,按原约定 或判决 给付 。 应该 指出 ,父亲 或母亲 减少 或中止 抚养费 给付 后,一旦 恢复 甚至 超过 了原来 的抚养 能力 ,子女 仍有权 要求 回原定 的抚养费 金额 ,甚至 要求 增加 抚养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