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离婚后 因子女抚养 问题 而发生 纠纷 的案例 越来越多 。 最大 的问题 是谁 该负担 子女抚养费 ,男女双方 所占的比例 是多少 。 离异 儿童 一年 抚养费 具体 多少 ? 实际上 这些 问题 还是 要靠法律 和协商 来解决 ,下面 就来看看 小编 整理 的内容 吧。
在第三十七条 中规定 :“离婚后 ,一方 抚养 的孩子 ,另一方 支付 一部 或全部 生活费 和教育费 ,负担 费用 的多少 和期限 ,由法院 作出 裁决 ,如果没有 达成协议 ,则由人民法院 作出 判决 。 就儿童 生活费用 和教育费用 达成协议 或判决 ,不妨碍 子女 在必要 时向 父母 任何一方 提出 合理要求 ,超出 协议 或判决 的原定 金额 。 孩子抚养费的数额 可以 根据 孩子 的实际 需要 、父母 双方 的负担 能力 以及 当地 的实际 生活水平确定 。 父母亲 可以 同意 孩子 随一方 生活 ,由抚养人 承担 子女 的全部 抚育费 。 但是 经核实 ,抚养 方的抚育 能力 显然 无法 保证 子女 的教育费用 ,影响 子女 健康成长 的,不予 批准 。 如果是有固定收入 的,抚育费 一般 可以 按每月 总收入 的20 %到30 %来支付 。 支付 两个 以上 子女 抚育费 的比例 可以 适当 提高 ,但一般 不超过每月 总收入 的50 %。 没有 固定收入 的,抚育费 的数额 可以 根据 当年 总收入 或同行业 平均收入 ,参照 上述 比例 确定 。 对于 特殊情况,可以 适当 提高 或降低 以上 比例 。 赡养费 应当 定期 支付 ,有条件 的,可以 一次性 支付 。 如果 一方 没有 经济 收入 或者 下落不明 ,可以用其财产 折抵 子女抚养费 。 通常 直到 孩子 十八周岁 为止 ,抚育费 的给付 期限 。 十六岁 以上 不满 十八周岁 ,以劳动收入 为主要 生活来源 ,又能维持 当地 一般 生活水平的,父母 可以 停止 给付 抚育费 。 对在校 接受 高中 及以下 学历教育 的成年 子女 ,或丧失 或未完全 丧失 工作能力 等非因主观原因 而无法 维持 正常 生活 的成年 子女 ,父母 仍应承担 所需 的抚育 费用 。 在与继母 、继父 与继父 离婚 时,对受其抚养 教育 的继父 或继母 不同意继续 抚养 的继母 ,仍应由亲生父母 抚养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养法 》施行 前,如果 夫或妻一方 领养 的子女 ,另一方 未提出异议 ,与该子女 形成 事实 收养 关系 的,离婚后 由双方 负担 子女 的抚育 费用 ;夫或妻一方 收养 的孩子 ,对方 始终 不同意,离婚后 由收养 方抚养 。 家长 不能 因为 孩子 改变自己 的姓氏 而拒绝 支付 孩子 的抚养费 。 父亲 、母亲 擅自 改姓 给继母 或继父 姓而引起争议 的,应当 责令 恢复 原来 的姓氏 。 在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 规定 :“在父母 不履行 抚养义务时,未成年 的或者 无法 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权 要求 父母 支付 抚养费 。” 上述 “抚养费 ”包括 子女 生活费 、教育费 、医疗费 等。" 无法 独立生活的孩子 ",是指 尚在学校 接受 高中 及以下 学历教育 ,或者 丧失 或没有 完全 丧失 劳动 能力 等非主观原因 而无法 维持 正常 生活 的成年 子女 。 就儿童 生活费用 和教育费用 达成协议 或判决 ,不妨碍 子女 在必要 时向 父母 任何一方 提出 合理要求 ,超出 协议 或原定 判决 金额 。 有下列 情况 之一 ,子女 请求 增加 抚育费 ,父亲 或母亲 有能力 支付 的,应当 予以 支持 。
(1)原定 抚育费 金额 不足以 维持 当地 实际 生活水平;
(2)因子女 生病 、上学 而实际 需要 超出 原计划 金额 的;
(3)应以其他 正当理由 增加 。 相信 通过 以上 法律法规 的介绍 ,大家 已经 对离婚 小孩 一年 的抚养费 具体 多少 有了 大概 了解 。 事实上 ,抚养费 这一 问题 ,最好 的解决方法 应该是男女双方 沟通 调解 ,毕竟 抚养孩子是两个人 的事情 ,不能 把责任 都推给 得到 抚养权 的一方 。 假如 遇到 很难 调解 甚至 无法 沟通 的情况 ,建议 咨询 专业律师 ,寻求 更好 的解决方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