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滥用职权罪 的确证 。 滥用职权罪 的时间 证据 主要 包括 :一、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违法 决策 的时间 ;其内容 包括 :一、批示 的时机 。 第二 ,记录 会议记录 的时间 。 第三 ,口头 决定 的时间 。 第四 ,直接 实施 时间 。
二是 对接到 有关 通知 、决定 、指示 、报案 或遇到 有关 情况 而不依法 履行职责 的具体时间证据 。 应注意 收集 以下 证据 :第一 ,收到 通知 不履行职责 的时间 证据 。
第二 ,收到 决定 、指示 不履行职责 的时间 证据 。
三是接到 报案 后不履行职责 的证据 。
四是遇到 相关 情况 不能 履行职责 的时间 证据 。 可见 ,滥用职权罪 的时间 证据 ,有的是 时点 ,如私放在押人员 罪、玩忽职守 导致 在押人员 脱逃罪 ,滥用职权罪 的发生 时间 可短至数分钟甚至 数秒 。 诸如 滥用职权 的时间是 一个 时点 ,例如 滥用职权 的时间是 一个 时点 ,而滥用权力 结果 的发生 有一个 过程 ,在这 一过程 中,可能 出现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履行职责 或未尽 职责 的情况 ,每一 行为 都要 有时间证明 。
(2)滥用职权罪 的现场 证据 。 渎职罪 的犯罪 场所 是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 或不履行职责 的场所 。 对滥用职权罪 实施 地点 的证据 主要 有:
一是 关于 决策依据 。
二是履行职责 场所 的证据 。
口头 裁决 的现场 证据 。
(3)有滥用职权罪 的动机 。 主要 有以下 两种 类型 的动机 证明 :滥用职权罪
首先 ,作为 犯罪 构成要件的动机 证据 。 偏私 的动机 证据 有两种 情况 :一是 私隐 证据 。 第二 ,徇私枉法 的证据 。
二是作为 从重 情节 动机 的证据 。
(4)滥用职权罪 的目的 证据 。 对滥用职权 犯罪 的目的 主要 有:独立 、助人 和盲目性 ,其证据 标准 应与不同 目的 型犯罪 的构成 情况 相结合 ,收集 并达到 最优 水平 。 首先 ,独立 的目的 类型 。 滥用职权罪 的嫌疑人 通过 滥用职权 而实施 的犯罪行为 ,有的独立 完成 ,不受 他人 的影响 ,或者 与他人 的犯罪 目的 没有 直接 关系 ,其刑事责任 甚至 由其本人 承担 。
其次 ,帮助 型目的 。 一些 滥用职权 犯罪嫌疑人 的犯罪 目的 是为了 帮助他人 实施 犯罪 。 在一些 滥用职权 的案件 中,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滥用职权 客观 上具有 帮助 管理对象 危害 社会 的作用 。 总而言之 ,如果 一名 官员 滥用 手中 的权力 ,就意味着 背叛 公众 和国家 的信任 ,就必须 受到 法律 的制裁 ,但检察官 使用 的指控 证据 必须 符合 上述 标准 ,才能 被法官 真正 采纳 并做出 判决 。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