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 子女 享有 与婚生子女 同等 的权利 ,任何人 不应 受到 伤害 和歧视 。 所以 ,法院 在处理 小三 子女抚养权 归属 问题 时,也与婚生子女 相同 。 法庭 应就子女抚养权 作出 判决 ,从有利于 子女 身心健康 和保障 子女 合法权益 出发 。 具体地说,应遵循下列 原则 :
(一)两岁 以下 的儿童 ,通常 与母亲 一起生活。 如果 母亲 有以下 任何 一种 情况 ,可以 随父亲 生活 :患有 传染性疾病 或其他 疾病 ,子女 不宜 与他们 同住;有条件 抚养 不到 赡养义务,而父亲 要求 子女 随他们 一起生活的;实际上 ,子女 不能 因为 其他 原因 而与母亲 一起生活。
父方或母方均要求 子女 同住在一起 的,一方 有下列 情况 的,可优先 考虑 进行 绝育手术 或因其他 原因 丧失 生育能力 的;子女 随他们 生活 的时间 延长 ;环境 的变化 明显 对子女 的健康成长 不利 ;没有 其他 子女 ,而另一方 患有 久治不愈 的传染性疾病 或其他 严重 疾病 ,或者 有其他 不利于 子女 身心健康 的情况 ,不宜 与子女 一起 居住 。
(三)父母 双方 抚养 子女 的条件 基本上 相同 ,双方都要求 子女 与其 共同 生活 ,但子女 随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 生活 多年 ,且祖父母 或外祖父母 要求 并有能力 帮助 照顾 孙子 女或外孙子 女,可作为 子女 随父或随母 生活 的优先 条件 予以考虑。
(四)如果 未成年子女超过 10 岁,应考虑 子女 的意见 ,并尽可能 满足 其要求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