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 后,一方 抚养 的孩子 ,另一方 支付 一或全部 生活费 、教育费用 的多少 和期限 ,由双方 商定 ,如果没有 达成协议 ,则由人民法院 裁定 。 就儿童 生活费用 和教育费用 达成协议 或判决 ,不妨碍 子女 在必要 时向 父母 任何一方 提出 合理要求 ,超出 协议 或原定 判决 金额 。
儿童 抚养费 用的数额 ,主要 考虑 孩子 的实际 需求 、父母 的负担 能力 、当地 的实际 生活水平三个 方面 。 离异 后,不与子女 共同 生活 的父亲 /母亲 根据 收入 情况 分为 :
1.有固定收入 的,抚育费 数额 一般 可按其月总收入 的20 %至30 %承担 。 抚养 两个 以上 的孩子 的比例 可以 适当 提高 ,但一般 不超过月收入的50 %。 这个 “月总收入 ”是指 工资总额 ,包括 工资 ,奖金 等。 若怀疑 对方 隐瞒 真实 收入 ,可向法院 申请 调查令。
2.没有 固定收入 的,抚育费 的数额 可以 根据 当年 的收入 或者 同行业 的年平均收入 来支付 ,具体 的分配 方法 可以 根据 第一条 的支付 比例 确定 。
3、有特殊情况,如长期 患病 、或子女 残疾 的儿童 ,可适当 增加 。
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