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 土地使用权 有两种 途径 ,一种 是划拨土地 使用权 ,另一种是出让 土地使用权 。 两者 是有区别 的。 土地使用权 划拨 是指 土地 使用者 缴纳 补偿 、安置 等费用 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批准 ,即取得 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批准 后无偿 获得 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
2、只可用于 公益项目 或国家 核心 工程项目 。 只有 城市 基础设施 和公益事业 用地 才能 被确定 ;国家 核心 支持 的项目 用地 ;法律法规 规定 的其他 用地 。 反映 其公益 目的 。
3、由于 划拨土地 使用权 是政府 的直接 批准 而产生 的,只要 缴纳 征收 的补偿 安置 费用 即可 取得 使用权 ,而无需 向国家 缴纳 土地出让金 及签订合同 。
4、根据 法律规定 ,以划拨 方式 取得 土地使用权 的,除有其他 规定 外,无使用 期限 限制 。 而且 ,土地 使用年限为70 年,房屋 使用年限为70 年,如到期 后为有偿 使用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