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 交易所 填写 私有 住宅 所有权 登记 申请书 ,填写 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签字 、盖章 。 根据 房地产 证明书 的内容 填写 住宅 所有权 状况 。
2、填写 房地产 买卖 申请 审查 书,填写 双方 信息 、房地产 情况 ,签署 双方 姓名 ,盖章 。 备注栏 在交易 时在房地产 交易者 面前 ,买卖双方 签字盖章。
3、权利人 或申请人 将房屋 所有权证 、身份证 带到 当地 房地产 交易所 ,房地产 所有权 产籍 管理 核心 大厅 ,填写 检查 文件 申请 进行 检查 文件 ,收取 房屋所有权 登记薄 信息 检查 文件 证明 后,收取 房屋平面图 。
4、持上述 所有 资料 到房地产交易 核心 一楼 大厅 私房 科办理 房地产 户口 手续 。 要求 权利 人和 共享 人、申请人 到场 ,填写 询问 记录 ,签字盖章,验证 房屋 所有 票据 、身份证 及相应 表格 ,然后 输入 电脑 ,支付 房屋交易 费,领取 房屋所有权 转移 登记 业务 受理 书,在20 个工作日 后支付 权利 税、监督 费后领取 房屋 土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