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 证书 是权利人 对该不动产物权 的一种 证明 。 物权 证书 上记载 的事项 ,应当 与不动产 登记簿 一致 ;记载 不一致的,以不动产 登记簿 上确有 错误 的,以不动产 登记簿 为准 。 《不动产登记 暂行条例 》自2015 年3月1日起 施行 。 同时 ,江苏徐州 和四川泸州 两地 分别 颁发 了全国 第一份 非动产权 证书 。 是不动产 统一 登记 制度 落地 的标志 。 物权 证书 是不动产登记 机构 在审查 、登记 不动产 情况 后,向不动产 权利人 颁发 证书 ,以证明 其享有 不动产 权利 。 物权 证书 可作为 物权 人享有 不动产物权 的证据 ,在当事人 人世 发生 权属 争议 时,一般 情况 下可根据 不动产权 属证书 解决 纠纷 ,确认 权利 。 一般来说 ,不动产登记 物权 证书 所反映 的权利 状况 与不动产 登记簿 上记载 的内容 是一致 的,但如果 存在 不一致的情况 ,应根据 什么情况 确定 物权 归属 ? 我们 《物权法 》第17 条规定 :不动产权 属证所记载 的事项 ,应当 与不动产 登记簿 一致 ,记载 不一致的,以不动产 登记簿 为准 ,除非 有证据 证明 不动产 登记簿 有错误 。 上述 证明 不动产 登记簿 的证明 力强于 不动产登记 物权 证书 。

相关法条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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