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 属集体土地 。 在我们 的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 ,这种 公有制 分为 全民所有制 和劳动 大众 集体所有制 。 《宪法 》清楚 地规定 :“城市 地区 的土地 为全民所有 ,即国家所有 。 城乡结合部 的土地 ,除法律规定 属国家所有 外,其余 均属集体所有 ;宅基地 、自留地 、自留山 等。" 任何 组织 和个人 不得 侵占 、买卖 或以其他 形式 非法 转让 土地 。 可以 根据 法律规定 转让 土地使用权 。

可以 使用 国有土地 ,但符合 一定 条件 的,可以 使用 集体土地 。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 进行 建设 需要 使用 土地 的单位 和个人 ,必须 依法 申请 使用 国有土地 ;但是 ,兴办 乡镇企业 和村民 建设 住宅 经依法 批准 使用 本集体经济 组织 农民 集体所有 的土地 的,或者 乡(镇)村公共设施 和公益事业 建设 经依法 批准 使用 的农民 集体所有 的土地 。

由上述 规定 可以 看出 :进行 建设 必须 使用 国有土地 ,原属于 农民 集体所有 的土地 必须 办理 征收 手续 ,征为国有 后才能 进行 建设 ,但有几点 例外 :

一是 乡镇企业 用地 ,

第二 ,村民 建房 建房 ,

三是乡(镇)村公共设施 和公益事业 建设 。 施工单位 使用 国有土地 ,应当 通过 出让 等有偿 使用 方式 取得 。 在2008 年元月 ,国务院 印发 《关于 促进 集约用地 节约 集约用地 工作 的意见 》,强调 :“深入推进 土地 有偿 使用 制度改革 。 土地资源 部门 要严格 限定 划拨用地范围 ,及时 调整 划拨用地目录 。 未来 ,除了 军队 、社会 保障性住房 和特殊用地 等可以 继续 划拨土地 外,对于 国家机构 的办公 和交通 、能源 、水利 等基础设施 (产业 )、城市 基础设施 以及 各种 社会事业 用地 都要 积极探索 实行 有偿 使用 的办法 ,对其中 的经营性 用地 先行 实行 有偿 使用 。 其它 建设用地 应严格 实行 市场化 配置 ,有偿 使用 。 集体土地 ,是指 农民 集体所有 的土地 ,也被称为 集体所有 的土地 。 集体所有制 是一种 中国 土地所有制形式 。

相关法条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