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伤治疗初期可能好转移可能恶化,因此需要有一个医学观察期,以达到稳定状态,一般损伤最少三个月以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六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法医说的三个月到六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是医学上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把握伤残鉴定的时机,在期限届满的同时,及时申请鉴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伤者的病情会逐渐恢复,如果不及时鉴定,可能使本来能够评定伤残的,评不上伤残,或评定的伤残等级降低。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