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所指的伤残确定标准主要依据造成受害人器官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即不仅伤而且残,只有致残后,才可能构成伤残。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根据本律师的经验,只要有以下情况的,一般都能构成伤残。
1、肋骨骨折四根或以上的;
2、骨折后动了手术,打了钢钉或者是钢板的;
3、半月板受损,动了手术的(有的没有动手术,也可以鉴定上)。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的标准,具体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