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所以为33天(立案3天 委托3天 检验20天 送达2天 通知领车5天)。

3、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即上述期限33天,加上

(1)3天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2)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

(3)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共计58天。

4、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3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