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而言,最初人们往往选择有比较好自然条件的地区作为方便吸取生存资源的福地,而自然条件越好的地方生产活动就越容易和活跃,最终因为经济发达的小集市——现代城市的雏形。城市发展与畜牧业生产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这些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即农业用地的利用需要政府的管理 、规划 、法定程序的审批而产生。对此,我们认为,凡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批此地用彼地,批少用多,批此种非农牧业用途而实用于非农牧业用途 ,或经批准但已批此地用彼地。另外,未经 批准出租土地或以投资入股、合作经营、以土地作抵押、借款等方式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土地占用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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