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人身自由贩卖罪的入刑标准是违法金额两万元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从事一定数量的贩卖所制造的侵权产品,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并具备 刑事责任 能力 的自然 人均 能构成 本罪,依本节 第220 条之规定 ,单位 也应承担 刑事责任 。 应当 指出 ,本罪主体 应当 是指 非侵权 复制品 制作者 以外 的其他 自然人 或单位 。 制作者 本人 从事 销售 行为 的,则构成 侵犯著作权 罪,不构成 本罪。 自然 地,出售 侵权 复制品 的行为人 与制作 侵权 复制品 的行为人 共同 构成 了侵犯著作权 罪,而非 本罪。
《刑法》第217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