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通常是企业选择金融机构作为承租人。作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金融机构在签订和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出租人应当注意对承租人、担保人等主体资格的审查 。
(二)合同的内容和履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
1、租赁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 、规格 、技术 性能 、检验方法和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的保管、保养、相关税费的支付、保险等事项。对租赁物和出卖人的选择,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信赖承
租赁物由租赁物自行确定,因此出租人不承担租赁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 租赁费用由出租方提供。也可以签订。
就租赁物所有权而言,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包括转让条件、对价、转让时间 等。
2、租金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的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按租赁 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期限、方式和货币。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租金,一般应按所购租赁的大部分或全部费用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3、租期一般以月为单位,并应明确规定起租日期 。
4、合同担保为保证承租人依约支付租金,履行合同时,出租人一般应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第三人担保 、自有资产抵押或质押等。出租方 。
对担保合同进行审查时,担保人的主体资格 、内容 和效力 ,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各项登记 ,使对合同的担保确实有效 。
5、合同解除 条件一般应包括承租人未能支付租金 、承租人主体资格消失 、承租人明显丧失支付租金能力等。
6.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双方可协议选择仲裁机构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处理合同纠纷。没有管辖协议的当事人,由被告所在地或使用地法院管辖 。
7、其他出租人如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 ,如手续费 、律师费等,应当有其他协议 的明确约定,而且不得在购租物中直接扣除。租赁者应当自行购买。
全部房款全部交付,否则构成违约。针对融资租赁合同中存在的专业法律问题,为避免合同条款不完善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金融机构最好是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协助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