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明确夫妻财产处置的法律权限。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个人的财产只能由个人来处置,而共同财产的处置则要经过双方同意。认识到这一点,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理直气壮的按照规定处置财产,不用担心影响感情等因素。当夫妻关系即将破裂时,为了避免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双方最好不要像平常一样把财权交给别人。如一方擅自处置有价值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尤其要对一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让,决不能掉以轻心。2.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协议。这样做比较可行。配偶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在婚前达成个人财产及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为使协议在法律上更加稳定,可由公证或律师对其进行见证。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公证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不会产生举证不足或无法核实的后果。3.诉讼的保全和诉前保全。当离婚诉讼时,还向法院申请财产诉讼保全,或者在离婚诉讼之前,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4."做好准备"。这种方法还可以在获得有关文件甚至是实物之前先获得相关文件。根据熊立民律师介绍,他接触的案件中,有的当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防止财产转移的办法。例如购入高档商品,复印购物单据等。还有人拍摄了家庭大宗物品的清单,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有些人在离婚诉讼中同时向法庭申请财产诉讼保全。熊律师指出,这些方法可以借鉴,但要从根本上杜绝财产转移,关键在于当事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综上所述,离婚前若将其财产转让,则属严重违反了婚姻法,对于此种行为,作为受害人一方可有权要求其重新分割该财产,而且对当事人也绝不能做出这样的举动,否则自己的损失会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