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查核财产可以对对方的存折、薪金条、是否有房产证等进行较为方便的调查。但现实生活中,以个体为单位进行财产查勘往往受地域、时间等限制。
(1)聘用专业调查公司,这一项存在一定的风险,许多法院对专业调查公司的合法性仍持怀疑态度,有些非专业调查公司在调查过程中可能违反法律,而且所获得的证据很可能不被法院接受。
(2)申请法院调查,许多朋友会说那我申请法院冻结对方财产,请法庭调查。这种方法似乎是最好的方法,没有风险,也不需要花费太多。但现实生活中,由于基层法院的工作十分繁忙,即使你申请法庭调查,也可能是法院无法抽调人手进行调查,如果所调查的财产在外地,法院就很难进行调查。
(3)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调查,以上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只能选择聘请专业律师。法律顾问可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到有关部门调查。除企业、单位等非国家机关之外,也有可能发生纠纷,国家有关部门应当进行调查。"
《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