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村民私搭浮桥致全家18口人被判刑的消息,引发极大关注!真是应了“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这句话,那些杀人纵火的、贪污几亿元的判死刑那么难,可这位搭桥修路的好人全家上下18人被判刑却来得这么轻松,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根据官媒的报道,小编整理了一下事件的基本脉络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边有一条洮儿河,河虽不宽,可河上没有桥梁,也成了两岸通行的一道“天堑”,该村村民在河对岸还有很多田地,出行极为不便,时至今日这种现状依然没有改变。

小编查了一下,从振林村到河对岸直线距离约2公里的平安乡,开车竟然要走1小时,需绕行50多公里!

在交通不发达的年代,两岸往返要靠摆渡人摆渡而这次事件的主人公黄德义的祖上即以摆渡为业上世纪70年代,他的父亲造了一条木船,在河上摆渡,不收费,方便了两岸民众,是个做好事不图一分钱的好人到了90年代,黄德义的三哥继承衣钵继续摆渡。

已经成为教师的黄德义为支持他,出了4000元造了3条铁皮船连在一起,和三哥一起收费摆渡是的,收费摆渡,改革开放了,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免费摆渡到收费摆渡也就不足为奇了毕竟,做好事也是有成本的,收费当地群众也没有表示反对,要不然早就干不下去了……

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自行车进化成摩托车、小汽车、甚至大车,3条铁皮船,能摆渡的人和车有限于是,2014年,黄德义又和十几个亲戚,合力焊了13条铁皮船,在洮儿河上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5米的浮桥,花费13万元。

为了收回成本,黄德义让过桥的村民、路人自愿交费,1-10元不等公平起见,他还安排参与修桥的亲戚们轮流值班摆渡如此一来,村民过河方便多了,但黄德义万万没想到,自己还没回本,麻烦就找上门了

据黄德义说,2015年,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要求他每年缴纳5到6万元的罚款,银行账号都发给他了,让他往里面打钱。

浮桥本来就不赚钱,甚至连本都没收回来,黄德义哪里还拿得出这么多钱?因此他没有缴纳罚款。

但他没想到,水利局竟来了一招“人性化”的操作,看他没钱,索性将罚款降到了每年1万元……果然厉害,罚款说多少就是多少,动动笔头改一改就六万就能变成一万,不知道依据是什么?黄德义一寻思,觉得1万勉强可以接受,于是2015年他哥哥交了1万,2016年他侄子交了1万,黄家得以继续摆渡……

不交罚款就不能摆渡,一交罚款就可以了,这是什么逻辑?到了2017年,黄德义的哥哥不愿意继续交罚款了,因为浮桥主要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过河,本来就不挣钱。

于是,水利局找到黄德义,告诉他:“交一万块钱,这桥就不让你拆了”。

黄德义又一寻思,心想自家在对岸也有地,如果没有桥,绕路绕不起,就借了1万元交了但不知为何,他们说的突然不算数了!到了2018年,当地水利局态度突然强硬,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黄德义虽然很不情愿,但也没有办法。

于是,他主动提出,将浮桥交给水利局,只要让老百姓能过河就行,但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黄德义只能亲手拆除了浮桥这一拆,村民到河对岸就只能绕行了,原本几分钟的路,这下需要绕行1个小时了……如果要小编选择,我宁愿花10元走浮桥但如今浮桥被拆,只能绕了,这拆的仅仅是一座桥吗?是人干的事吗?

但令黄德义没有想到的是,罚款交了,桥也拆了,但一场大祸无论如何也躲不过!

2019年2月,洮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刑事拘留随后,他的三哥以及多位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被抓走的黄德义,在看守所待了11个月!。

同年10月底,黄德义终于被放回家了,这次他又以为没事了,结果又是一个晴天霹雳!原来,早在3个月前,洮南市检察院就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黄德义等人,公诉至洮南市人民法院12月,洮南市人民法院,判处黄德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个亲戚也分别获刑。

判决书中写明:“黄德义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共计52950元,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被判刑后,黄德义丢了工作,只能去外面打零工维持生计,他说:“没办法,君子要自强啊”。

但事后,黄德义越想越冤枉,修桥铺路明明是做好事,怎么到我这就被判刑了呢?于是,2021年年底,黄德义提出申诉,不料,又遭遇当头一棒……

申诉时,黄德义表示,修桥是为了方便两岸村民春耕及秋收,自己并没有强制收钱,全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他还强调,维修浮桥时,还有村民自发帮忙对此,罗翔老师说:寻衅滋事罪有4种行为方式: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还有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黄某收过桥费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强拿硬要的本质是被迫交钱据报道,在法院认定的总计52950元过桥费中,被收费最多的是村民李某某,共2万元然而,这笔钱经法院退返李某某后,又被李某某还给了黄某。

李某某认为,“黄某搭这个桥,确实给咱带来了方便”

法院判决后退返给李某某的钱,都被他退回给了黄德义,这说明什么?被收费最多的李某某都不觉得这是“强拿硬要”,反而“强给硬塞”也要把这份过路费给私自搭桥的黄德义,这难道不是打法院的脸?同时,对于收费问题,黄德义也称,自己在焊船体、搭建上投入超13万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同时,

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李某某、振林村某村干部和多位洮儿河对岸安全村村民也证实该说法罗翔表示:如果上述证言属实,过桥缴费纯属自愿,也就不可能属于强拿硬要。

无强无硬,自愿缴费何罪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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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黄德义所说的如果都是事实,那么法院的判决根本就不成立,而目前为止,该法院也没有拿出有力证据,证实黄德义“强拿硬要”!罗翔老师还表示:在公共服务缺位的情况下,群众自发修桥并适当收费,具有朴素的正当性,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毕竟,政府施政和司法裁判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增加社会福祉,而非减损黄德义私自搭桥,不仅没有对社会秩序带来危害,还有做好事的成分在里面,填补了地方不作为带来的不便,反而降低了法益侵害的危害,更不应该判刑!

黄德义的法律素养远远不及“法外狂徒”罗翔老师,但他也认为自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而且觉得原判认定的犯罪处罚太重,与事实不符,提出申诉。

然而,今年3月,黄德义又遭遇当头一棒

他的申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驳回!驳回理由是:“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洮南市水利局因你私自建桥的行为,多次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这个结果,黄德义实在难以接受,如今他生活全毁了,感到十分心寒,决定用自己的行动维权。于是,6月26日,他又继续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

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目前还在审查中。

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后,引发了网友的极大不满。有网友表示照这么说,愚公移山还涉及非法采矿呢,岂不是要判无期徒刑?

但从官方的回应和罗翔老师的解说来看,事情其实还有更多疑问!

有记者致电洮南市水利局,问及2015~2017年黄德义交罚款一事,但对方表示对此事不知情,需要调查核实。

小编顺便补充一下,请顺便调查一下,这样的处罚有何依据?这笔罚款又进了谁的腰包,是如何开支的,是否合法合规?对于浮桥,水利局的工作人员也解释了,浮桥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在河道里私自建桥,是违反河务规定的

的确不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不得私自建桥,此类违法行为可责令改正简单说,如果私自搭建了这座桥,是可以限期补办手续的,这座浮桥对于两岸群众来说,确实很有必要,存在即合理但是水利局罚款了事,根本就没有提补办手续的事,这是不作为还是乱作为?。

退一万步讲,即使违法,不得不拆,该法规定的是“强行拆除”,费用由个人承担,属于行政处罚,但也不至于判刑啊!当地公检法是如何操作的,有没有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和徇私枉法,这必须给一个交代!

然而,更加搞笑的是,吉林省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搭桥不是想在哪里搭就在哪里搭,需要有等级公路,必须得在等级公路之上才能有桥梁”“不是说村民在那搭浮桥,拆除之后咱们就可以在那搭桥,因为那都是乡间地头,建桥不是说搭个拱桥就过去的,必须得有延伸到多少米,涉及等级公路,必须占老百姓的地。

好吧,一出问题就搬出各种规定,反正这规定那规定,就是啥也不能干,就算是老百姓自费建桥做好事也不行!那么试问该交通部门,全国上下都在搞村村通,请问你们在说各种规定的时候,有没有落实村村通的政策?难道黄德义所在的

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就不配有一条通往河对岸的路?如果交通部门主动作为,忧群众之所忧,想群众之所想,为他们修一条方便往来的路,他们何至于要自掏腰包“私自搭建浮桥”,何至于要缴费过河?自己不作为,在对做好事填补空白的老百姓头上动刀时,倒十分狠辣,试问他们是在为人民服务吗?

据当地百姓反映,自从2018年浮桥被拆除后,原本十几分钟的路程,现在要多绕行70公里,只能从镇西大桥绕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来回7个小时,“油钱也搭不起”冬天水面结冰时,有村民为了省事,直接走冰面过河,发生了不少安全事故。

无奈之下,部分村民只能将河对岸的地,承包给河对岸的人,原来能创收5、6万的地,如今只能收回2万元租金从2018年至今,这5年毫无进展试问老百姓面临这些问题时,有关部门去哪里了?

《农民日报》看不下去了,表示:

“不管是拆除非法搭建的浮桥,还是处理其他乡村治理问题,执法都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利益,如果忽略了这一本质,便有可能与执法为民的初衷背道而驰。”

面对人民群众和大量媒体的批评,当地有关部门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终于也低下了高昂的头颅,进行了所谓的“深刻反思”还表示将于近期在振林村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计划秋收之前完成建设此外,洮儿河大桥的建设,也已经纳入白城市水路交通运输发展的“十四五”规划,当地正在积极推进。

搞出了这么大的风波才反思,“便民桥”也立马能建,试问之前的几十年大家干嘛去了?好在黄德义得知这个消息后非常高兴,他说:“事情没有那么一帆风顺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现在很多人关心我,我感到非常欣慰,非常温暖。

说实话,小编看到黄德义的这句话,内心也很温暖毕竟一个人做了这么多年的好事,遭受了这么大的冤屈,头顶“犯罪”的帽子,依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证明他绝不是一个坏人!换句话说,如果这样的好人,因为干了这件好事被冤枉,被判刑,还不能得到及时纠正,那就是对法治最大的嘲讽,也是对中华传统优良美德最大的践踏!

这事不能就这样过去,为黄德义“平反”还只是第一步,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也必须彻查严惩,才能给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交代!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可咨询关注名律在线网律师咨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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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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