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整理了以下五个普通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涉及表见代理的认定孙某作为A公司委托代理人与B公司签署买卖合同,指定收货地点及收货人买卖合同列明出卖人为B公司、买受人为A公司,落款处有B公司盖章、孙某签字,A公司未盖章。
后因货款纠纷,B公司起诉要求A公司付款,A公司抗辩孙某无代理权,且不构成表见代理诉讼中孙某作为证人陈述,本案实际系其个人与B公司发生交易,合同指定的收货人仅代孙某个人收货
案例二:
涉及合同效力的认定黄某与C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约定黄某将“尤里米”作为货币支付方式购买C公司的汽车一辆。
黄某按约支付“尤里米”后,C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双方就合同效力发生争议黄某起诉认为“尤里米”是虚拟商品,双方“以货换货”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应属有效C公司则认为黄某用“尤里米”购买车辆,是将“尤里米”作为法定货币在市场上使用,违反禁止性规定,买卖合同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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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涉及标的物交付的认定D公司与E公司签订《铝材销售合同》,约定D公司分两批向E公司提供铝板,E公司于合同订立日、第一批和第二批收货后以及质保期届满后分四次付款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第二批货物因E公司临时急需而派车至D公司处将货物拉走,未形成收货单等书面凭证。
E公司按约支付了前两次货款,并在拉走第二批货物的第二天支付了货款10万元D公司因E公司逾期未足额支付货款诉至法院,E公司则称D公司未实际交付第二批货物且铝板存在质量问题,并提出反诉
案例四:
涉及质量异议期限的认定
F公司与G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由F公司向G公司出售潜水提升泵设备,设备交付后即安装完毕,合同未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限,但约定“验收”是指设备安装完毕后通水通电能够运转,另约定质保期为设备安装完毕后1年或以设备安装验收完毕之日起18个月,以先到期的为准。
后F公司起诉要求G公司支付货款,G公司则主张设备有质量问题并提出反诉
案例五:
涉及合同僵局情形下合同解除的认定H公司与J公司于2016年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H公司向J公司购买热镀锌钢管等产品,合同总价100万元。
H公司按约支付20%预付款后,J公司仅交付50万元货物至2021年,合同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已远高于合同约定单价,J公司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合同于2016年解除,且H公司应支付已交付货物的对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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