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认识是错误的,村集体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都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也就是归村民共有,只要你有这个村集体的户口是村集体成员之一就属成员之一。对于村集体财产要经集体成员决定,像土地的承包方案和土地发包给村集体以外人员承包的,以及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等,甚至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和分配办法,都要经村集体成员集体表决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