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局部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局部交出的行为。侵占罪分为普通侵占罪与侵占脱离占有物两种类型。

1、普通侵占。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自己所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1)本罪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2)主体必须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的人,或者说是他人财物的占有者,因而本罪是身份犯;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而不法据为己有。

2、侵占脱离占有物,是指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案情,找中间人托关系行贿,没行贿成海局部退还贿赂款。

本案结论,张三不构成侵占罪,因为侵占罪要求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理由是,1,10万元为贿赂款,李四没哟返还请求权,该财物不属于李四,因此,张三没有侵占他人的财物。2、该财产在丁的实际控制下,不能认为其已经属于国家财产,故该财产不属于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此,不能认为张三虽未前瞻李四的财物但侵占了国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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