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仅凭借条就能充分地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能支持当事人的主张的,能追回巨款;如果证据不够充分的,则需要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例如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追回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