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辱骂工作人员,涉嫌寻衅滋事罪和侮辱罪。恶意辱骂工作人员,如果属于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公然恶意辱骂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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