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就对方不给抚养费的行为,在写好起诉状后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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