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要约的条件是: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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