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通常是依法享有工程款的优先权的。如果发包人经施工人合理催告后仍不付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施工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法院拍卖该工程,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